2、村鎮類:村鎮體系規劃、鎮(鄉)總體規劃、鎮詳細規劃、小城鎮規劃、村莊規劃、村鎮整治規劃及相關研究類項目;
3、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類: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傳統村落保護規劃及相關研究類;
4、風景名勝區類: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風景名勝區其他規劃設計及規劃研究類;
5、專項類:各類專項規劃。
(二)勘測和信息化類
1、勘測類:為城鄉規劃服務的城市測繪、地理信息和勘察項目;
2、信息化類:城鄉規劃信息化系統開發、應用及研究等項目。
(三)課題研究類
針對城鎮化、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城市創新發展、村鎮建設等領域的熱點問題開展的課題研究和政策研究。
二、參賽要求
參賽單位應是聊城市行政區域內持有相應等級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及相應等級認定證書的法人單位,以及市外持有相應等級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在聊城市行政區域內承擔規劃編制、研究工作的法人單位。
(二)對項目的要求
1、申報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省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規定;
2、申報項目應是2016年12月31日前,經規定程序審查批準并付諸實施的項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項目須實施50%以上,并具備較完整的實施效果。
三、申報材料
(一)項目基礎材料
1、項目申報表(請各申報單位登陸聊城市城鄉規劃協會網站進行下載)原件加蓋公章;
2、申報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
3、申報項目所在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評價意見原件;
4、項目聯合完成報告書原件(由合作單位的提供,加蓋各單位公章);
5、參賽單位的規劃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根據項目類別提供相對應的資質證書,城鄉規劃編制項目提供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
6、項目市級獲獎證書或市級優秀規劃設計成果公告文件;
7、規劃編制、研究類項目應提供能體現對同一層次相關規劃或下一層次城鄉規劃有著重要作用和意義的材料,其中法定規劃應附該項目批復文件,修建性詳細規劃應附較完整的實施照片;
8、勘測、信息化類項目應附技術總結報告、驗收報告等材料。
以上材料的有關內容應與項目申報表內容一致,并裝訂成冊(A4開本、豎裝),一式三份。
(二)項目成果
1、紙質成果:包含文本、說明、專題研究報告、圖冊等一套,裝訂成A3或A4開本。
3、電子成果:(1)有關紙質成果的電子版和實施照片電子文件。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為PDF,圖紙及實施照片的文件格式為JPG。
(2)項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紹項目的思路、主要內容、特點及實施情況等,文件格式為PPT或MP4,大小不超過100M,分辨率11280×720,播放時間不超過10分鐘,配解說不配音樂。電子成果以光盤形式提交。
四、注意事項
(一)本次競賽工作的全過程不向參賽單位收取任何費用。參賽單位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取消參賽資格。
(二)演示文件不得采取其他文件格式。光盤刻錄完成后,裝入硬塑料盒內,注明項目名稱,確保播放質量。文本、說明、圖紙應嚴格按A4、A3尺寸裝訂,不得采用其他尺寸。封面采用卡紙簡裝,不得使用硬紙板精裝。
(三)申報項目的名稱、完成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員名單應與市級優秀城鄉規劃設計成果公布內容一致。填寫的單位名稱與單位公章一致,項目名稱、人員名單應仔細核對。
(四)申報項目為多個單位合作完成的,參賽單位必須在參賽前征求合作單位意見,對項目完成單位和項目主要完成人員名單次序協商一致后,形成“項目聯合完成報告書”,并加蓋所有完成單位公章。
(五)同一項目只能參賽一次,不得通過不同渠道重復進行。按整個項目參賽時,其子項目或分項目不得另行參賽。在歷屆全市優秀城鄉規劃設計獎評選中落選的項目不得再行參賽。
(六)同一單位參賽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項,每一項目主要編制技術人員原則上不超過15人,特大型合作項目原則上不超過20人。
(七)參賽單位對其參賽的所有項目材料負責,評審工作開始后,若提出調整或修改,將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參賽單位承擔。
(八)申報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參賽條件的,將不予受理;參賽材料報送后將不予退回,請自留備份。
(九)各單位填寫《2017年度聊城市優秀城鄉規劃設計成果申報項目匯總表》,蓋章后,一式兩份,連同電子版提交。
五、報送時間及地點
請于2017年10月26日前報聊城市城鄉規劃協會,逾期或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女士0635-7129981;13963569196
聊城市城鄉規劃協會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2017年度聊城市優秀城鄉規劃設計成果申報項目匯總表